本文目录
一、行政诉讼可以向最高法院申诉吗
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高级法院再审被驳回,认为再审行政监督审判庭适用法律错误,存在枉法裁定,法官违反《法官法》的。再审被驳回的,向检察院提起抗诉,检察院不予立案受理,不能向再审法院申请再审了。行政诉讼国家机关单位或国家公职人员行政行为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适格原告主体有权人起诉人指相对被侵害的人,有权起诉的人死亡(妻子、子女)也有起诉权,没有妻子或子女近亲属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权,①行政作出具体行为不动产侵权不知道被侵权20年内起诉权。②违法作出行政具体行为的国家机关单位。
二、行政诉讼,原告有权利向被告发问吗
法律规定有权力向被告提问,但是在庭审中,法官不准你是没有办法的,在行政诉讼中,一审我向被告提问,法官不准,二审中向被告提问,裁判书不表述庭审过程,套一审捏造事实认定事实一致,作驳维终裁,行政诉讼就是这样的。
三、行政诉讼是否可以调解
1.题主可以取消录用资格违法为由,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
2.从诉讼的角度分析,案件处理结果可能存在下列情形:
1)人社部门在处理这件事的过程中,可能存在程序违法的问题,比如没有依照所在省份的行政程序规定,未告知题主享有陈述意见、申辩的权利,或者取消录用资格通知的送达方面证据缺失。
假如仅存在前述情形的话,最后判决结果可能是,以违反法定程序为由,判决确认违法,但不撤销行政行为。简单的讲,就是对本次取消录用资格事件作个法律评价,认定人社部门在办理过程中程序不合法,但取消录用的结果不变。
2)对取消录用资格进行实体性审查,人社部门作出取消录用资格的决定是否有事实与法律依据,是否有相应证据证明。如果答案为否,则可能判决撤销。
3)原、被告庭外达成调解,原告申请撤诉。
能否达成调解,很大程序取决当地行政机关对案件败诉风险持何种态度;
达成何种调解内容,取决于N种因素。
四、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吗
一、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只能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法规定的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救济途径只有这一项。
二、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三、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应当向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四、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属于中央垂直管理,地税属于省以下垂直管理,全国各地具体情况有所不同,所以复议法无法一一列举。
五、行政机关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可以起诉吗
行政机关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不可以起诉。做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与行政复议的行政机关之前属于上下级关系,上级对于下级做出的行政复议决定,对于下级行政机关来讲属于一种行政命令,应当服从上级机关的决定。所以行政机关对行政复议不服的不能够起诉。